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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族说划算、有关部门说违规 专家为拼车正名
编辑:张欣男 来源:市场报 更新时间:2008-8-19 8:45:13

  在高油价下的今天,“拼车”正成为一种流行的汽车生活方式。在百度中键入“拼车”四个字,便可以找到5950000个相关网页。而各大网站的论坛和社区关于“拼车”的帖子也是多不胜数。对于“拼客”来说,“拼车”意味着方便和节约,还能增进朋友间的感情。但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认为“拼车”属于非法营运。不过,专家和律师都表示,应该为“拼车”正名,希望有关部门出台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使之更加规范。


  有车一族:网上发帖找“拼客”

  “出发地:东三环(08:00)——目的地:西二环(09:00);拼车类型:车主;邀请人数:1;有效期:2008-09-05;行车路线:万年场-双桥子-静居寺-成仁路-龙舟路-科华北路-人南路-玉林南路-神仙树-高新区-红牌楼-双楠-大石路-光华村-金沙。”笔者在“成都拼车吧”中看到,类似这样的“拼车”信息比比皆是,其中有车主提供“拼车”的,也有乘客寻觅坐车的。

  笔者发现,帖子的内容不仅包括出发地、目的地、时间,还有详细的站点名称,以及发布者的联系方式。有的“拼车”帖子内容花样繁多,发布者甚至还在帖子上进行自我介绍,包括不抽烟不喝酒、遵守交通规则、时间观念强等。而有的车主则对应征的“拼客”提出要求,如性格开朗或是白领一族以及女士优先等。

  “拼车”者说:“拼车”省钱又方便

  家住华阳黄金海岸的陈先生与家住华阳金南苑的同事刘女士,每天都坐李先生的车子到成都高升桥附近上班。据了解,李先生的家也在华阳,而工作地点就在成都高升桥,所以陈、刘二人就变成了“拼车”一族,每个月每人支付给李先生150元的油费。

  陈先生和刘女士告诉笔者,华阳离成都太远,公交车只有504路,不仅等车时间久,而且还要转车才能到达上班地点。“如果天天打的,车费真的吃不消。”所以他们在“成都拼车吧”里发了一个帖子,寻找可以“拼”的车子,后来,李先生“应征”入选,三人从此一起上下班。

  车主李先生表示,自从与陈、刘二人“拼车”以后,让他的有车生活压力减轻了不少,“现在油价这么高,我每天上下班就一个人,确实也是一种浪费,而与别人‘拼车’,也节约了不少养车成本。”

  相关部门:“拼车”是非法营运

  “拼车”正在成为高油价下的一种汽车生态,那么“拼车”到底合不合法呢?笔者近日走访了成都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拼车”虽然是出于车主和乘客自愿行为,但是,私家车主一旦收了钱,就属于经营性质,但由于私家车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等合法运营资格,所以是非法的。

  据了解,对于非法运营者,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关部门可处1至3万元的处罚。该负责人表示,私家车主的“拼车”行为还可能给交通运输市场的规范带来压力,因为“野的”与“拼车”之间的区别没法界定。

  专家呼吁:应该为“拼车”正名

  对于“拼车”是否合法的界定,法律界的专家则另有看法。

  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良认为,“拼车”是私家车主与乘客的一种互利行为,既降低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拼车”行为,因此,不能将“拼车”一棍子打死,毕竟私家车主与乘客之间只是分摊油钱,并不存在赢利。

  四川省社科院研究生学院院长、经济法、民商法专家郑泰安告诉笔者,从现有的客车营运的规定来看,“拼车”确实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有违规的嫌疑。但是,从城市发展的趋势来看,“拼车”确实可以减轻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法规政策对“拼车”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张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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