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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尽快建立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编辑:记者袁定波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5-20 0:32:02

  法制网讯 记者袁定波 汶川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18日在江苏南京结束的保险法理论与司法实务论坛上,与会人员呼吁尽快建立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汤小夫介绍说,这个体系的操作程序是,动员广大民众投保巨灾保险,缴纳并不太多的保费,一旦发生地震、台风、暴雨、洪水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了损失,商业保险公司就会给予理赔。

  “但巨灾面前,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这时,国家财政就会‘托盘’,动用国库资金理赔。”汤小夫说。

  对此,日本日生基础研究所主任研究员沙银华特别举例说,1995年日本神户大地震共造成6500人死亡。由于日本已经实施巨灾风险保险制度,而接受民众投保的日本保险公司,又把地震险分保到海外不少保险公司。神户地震后,日本保险公司与海外保险机构纷纷理赔,日本政府也按规定动用国库补足理赔款。

  "神户灾后得以迅速重建,与这种保险体系是分不开的,并且,在赔付巨额保费后,没有一家商业保险公司倒闭。"沙银华介绍说。

  沙银华认为,建立了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受灾群众都投保了,那么理赔款就可以重建家园,恢复元气,国家也会减轻些压力。

  据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处长邢炜透露,早在五年前,中国保监会就动议建立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表示要建立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与会专家预计,今年年初的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汶川大地震,会催生这一体系的尽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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