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欢迎合作 诚邀英才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劳动律师 | 建筑房产 | 婚姻律师 | 保险律师 | 知识产权 | 公司律师 | 学术实务 | 法律咨询 |


工资须知  工伤须知  劳动合同  商业秘密  劳动仲裁  购房须知  房产争议  建筑纠纷  装饰纠纷  结婚须知  离婚须知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寿险投保  财险投保  寿险理赔  财险理赔  寿险诉讼  财险诉讼  网络侵权  版权纠纷  域名争议
软件侵权  商标纠纷  企业设立  企业投资  股权纠纷  企业并购  公司法务  学术争鸣  新法解读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法律网 >> 公司律师 >> 公司法务 >> 文章正文
沃尔玛集体合同的三点启示
编辑:曾志杨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7-30 8:49:02

  7月24日,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布吉店工会主席李翼新和公司方首席协商代表、高级人力资源总监闫冀敏,分别代表沃尔玛在深圳的16家工会和沃尔玛公司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据了解,这份涉及8500多人的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
  沃尔玛工会代表与资方签订的集体合同至少有三点启示:
  其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于法有据,十分紧迫非常必要。2006年7月,当媒体披露福建晋江沃尔玛商店在中国成立第一家沃尔玛工会时,网上还有人对外企成立工会组织的作用持怀疑态度。如今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员工与企业就敏感的工资及福利等问题达成协议,说明工会在依法维护员工切身利益问题上能够有所作为。员工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仅靠单打独斗不行,依靠工会组织的力量方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其二,加入工会组织的员工不再是“弱势群体”。员工之所以在资方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原因在于员工没有组织起来容易形成一盘散沙,在强大的资方面前太过渺小且势单力薄。如今加入了工会组织,以工会为员工说话办事的宗旨和切实维护员工权益的决心,员工就有了主心骨,理所当然地具有了集体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谈判的实力。
  其三,外商投资企业“重法”甚于“重人”。国内企业遇到事情,有的还是习惯于“找关系”,但外资企业一般比较重视“法律”。只要于法有据,工会就能要求其按所在国的法律行事。“集体合同”是国家的劳动法律,以工会出面与之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可能性的几率较之员工单独协商、谈判也就大大增加了。
                                                              (投稿邮箱:fzrbzbs@2008.sina.com)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法律咨询热线
    24小时值班律师
    电话:13522742251
    邮箱:lawyer@010law.com
    咨询QQ:498574095
    点击进入:咨询留言板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7 010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法律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3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