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制敌”的防盗门能申请专利吗
编辑:汤海涛 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5-29 11: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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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有个防盗门个体商户,潜心研究多年,设计成功了一种在防盗门上使用的“防盗窃装置”。这种装置由电脑控制,必须按照预设的程序才能打开房门。如果小偷要打开防盗门,由于不是按照程序开门,就会引发防护装置。这时防盗门会发出警报,而且会射出钢针,一下子就会把盗贼制服。
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这个人特地向律师咨询,准备委托专业人士代为申请“实用新型”的专利。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律师却告诉他这种技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原来,这种技术违反了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这种防盗窃装置,表面上看是为了防盗,针对的是小偷。但是小偷应由司法人员处理,而不能由私人惩处。更重要的是,这种防盗门有可能伤害接触防盗门的无辜人士。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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