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欢迎合作 诚邀英才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劳动律师 | 建筑房产 | 婚姻律师 | 保险律师 | 知识产权 | 公司律师 | 学术实务 | 法律咨询 |


工资须知  工伤须知  劳动合同  商业秘密  劳动仲裁  购房须知  房产争议  建筑纠纷  装饰纠纷  结婚须知  离婚须知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寿险投保  财险投保  寿险理赔  财险理赔  寿险诉讼  财险诉讼  网络侵权  版权纠纷  域名争议
软件侵权  商标纠纷  企业设立  企业投资  股权纠纷  企业并购  公司法务  学术争鸣  新法解读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法律网 >> 知识产权 >> 商标纠纷 >> 文章正文
哪些情况商标可能被撤销?
编辑:汤海涛 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5-29 11:08:26

  好多人知道,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严格的审核程序。但是,您知道吗?取得商标的厂家并不是可以一劳永逸地占有商标,如果使用不当,还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撤销呢。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其中,如想改变商标的样式,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如果厂家的名称、地址和其它重要事项改变的,要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想转让商标,必须通过商标局的审核;商标不可长期“备而不用”。如果出现了这四种违法情况的,都可能收到商标局的整改通知,甚至被撤销已注册的商标。由此,可见本条规定集中体现了商标的强烈的行政管理色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法律咨询热线
    24小时值班律师
    电话:13522742251
    邮箱:lawyer@010law.com
    咨询QQ:498574095
    点击进入:咨询留言板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7 010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法律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3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