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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哪些内容?
编辑:汤海涛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7-4 0:18:14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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