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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皆可“创作”著作权
编辑:汤海涛 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4-8 23:59:54


   著作权乃人类文明之光。无数的科学巨著、文学典籍和艺术篇章照亮了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可是,您知道吗,著作权并非只是专家学者事儿。您在不经意间的一段妙语,您的一篇有感而发的日记,或者您一个小小的设计方案,都可能成为作品。而在作品创作完成的那一刻,您已成为这份无形资产的主人。

   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的作品具有独创性——是您自己完成的,就可以享有这份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而且,不论您把她珍藏家中,还是公之于众,这份权利自作品完成之际,就属于您,并可能为您赢得一份尊重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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