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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需要“出生证明”吗?
编辑:汤海涛 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4-8 23:50:33


  不少权利意识强的作者会问:作品完成后,要办理《著作权登记证》才能取得著作权吗?这个证件有什么用处?

  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本条确立了我国著作权自动取得规则,即作品创作完成之时,作者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可以取得著作权。这也被称为著作权的“无手续主义”,并为《伯尔尼公约》所确认。在这种制度下,著作权随作品的产生而产生,保护水平较高,所以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采用这种制度的国家,往往同时实行作品的自愿登记制度,比如我国就是如此。但是,这种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非权属证书,而是作为证件持有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书而存在。也就是说一旦诉讼起来,对方有足够的相反的证据的,仍然要以推翻登记证书。因此,对于重要作品,权利人还应当注意保存其它证据,以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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