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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能否向馆外公众提供网络阅览服务?
编辑:汤海涛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6-27 23:51:12

 

   由于我国图书馆的数量不是很多,藏书量也不是很大,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不包含出借权,出租权也不涉及图书的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向馆外公众出借出租图书,不存在什么问题。不同的是,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信息网络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是出借出租远不能比的。因此,不能认为图书馆可以向馆外公众出借图书,就应该可以向馆外公众提供网络阅览。条例仅准许图书馆在某些条件下向馆内公众提供网络阅览,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和图书出版者,也基本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因而比较符合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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