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欢迎合作 诚邀英才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劳动律师 | 建筑房产 | 婚姻律师 | 保险律师 | 知识产权 | 公司律师 | 学术实务 | 法律咨询 |


工资须知  工伤须知  劳动合同  商业秘密  劳动仲裁  购房须知  房产争议  建筑纠纷  装饰纠纷  结婚须知  离婚须知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寿险投保  财险投保  寿险理赔  财险理赔  寿险诉讼  财险诉讼  网络侵权  版权纠纷  域名争议
软件侵权  商标纠纷  企业设立  企业投资  股权纠纷  企业并购  公司法务  学术争鸣  新法解读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法律网 >> 保险律师 >> 财险理赔 >> 文章正文
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
编辑:佚名 来源:其它 更新时间:2007-9-19 17:30:06


  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些材料,常常往返保险公司多次,那么,如何才能尽快成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呢?
您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 1 )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 2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 3 )不属于除外责任;
  ( 4 )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 48 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 " 出险通知书 " ;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 " 出险通知书 " 。

编辑:立新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法律咨询热线
    24小时值班律师
    电话:13522742251
    邮箱:lawyer@010law.com
    咨询QQ:498574095
    点击进入:咨询留言板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7 010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法律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3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