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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与结婚
编辑:汤海涛律师 来源:其他 更新时间:2007-7-25 13:41:41

         一些人会认为,同居与结婚的区别相比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没有那一纸结婚证书而已。事实并非如此,看似给爱以更宽空间的名义下,埋藏着的是对爱的不负责任。同居不具有婚姻给身心带来的益处,同居的伴侣缺乏已婚夫妻之间的忠诚,他们更重视自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
        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编辑: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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