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受理、送达应诉通知等有限期吗?仲裁委如何调查事实?
编辑:汤海涛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7-25 1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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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仲裁委调查事实主要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提交相应证据,并到庭对证据质证,非法律规定或仲裁委认为必须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取证的情形,仲裁委一般不需到用人单位。就举证责任而言,用人单位比劳动者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既不提供证据,又不到庭,则要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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