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劳动合同法开始与我们同行
编辑:法制评论员 阮占…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 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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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展现给了我们一个光明、灿烂的前景
今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从今天开始,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上,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途中,劳动合同法要与我们一起共同前行。 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体现。具体贯彻落实宪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的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利于充分调动亿万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和谐相处,也有利于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从而使中国这样一个劳动资源大国朝着更为规范、健康与光明的方向快速前行。 我们欢欣,因为从今天开始,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为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长期以来,强资本、弱劳力的畸形劳资关系格局的存在,使得劳资冲突和劳资矛盾正在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消极因素。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正是在以法律的名义,努力矫正此前畸形的劳资关系,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旗帜鲜明地保护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有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双倍工资;还是劳动者试用期受保护、拖欠工资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诸多法律条文无不告诉我们,今后越来越多的劳动关系将充分展现在法律阳光的照射之下。 我们欢欣,因为从今天开始,广大企事业用人单位必将得以更为规范、健康与有序的发展。固然,无论是华为员工“自愿”辞职事件,还是随后各地此起彼伏的突击裁员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如今一些企事业单位对于劳动合同法确实存在着某种误读甚至敌意。但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有力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明确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还是限制同业竞争,诸多的规定其实都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促使广大用人单位更为规范、健康的发展。即使像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情形等规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但其本身不仅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也有利于员工更为熟练地掌握劳动技能,建立更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有利于增强企业新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健康与持续发展。 我们欢欣,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国的劳动法制将更为健全,劳动执法监管及相关工作将更为规范、有序与有力。此前,我国劳动领域的执法与监管工作之所以相对处于乏力状态,一定程度上其实与法律规定本身的不尽明确、过于笼统不无关联。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仅明确规范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也赋予了劳动执法监管部门更为明确与系统的职责,这必将为今后的劳动执法监管工作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从而使劳动合同法真正成为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绿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年第一天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展现给了我们一个光明、灿烂的前景,但其同时也是一份不断考测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的考卷。而无论是时代的责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都要求我们在与劳动合同法一同前行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只作为旁观者与普通路人,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部法律,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等各个具体的法治环节,努力上交一份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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